农业银行采用循环信用利息计算法
循环信用:循环信用是一种按日计息的小额、无担保贷款。您可以按照自己的财务状况,每月在信用卡当期账单的到期还款日前,自行决定还款金额的多少。当您偿还的金额等于或高于当期账单的最低还款额,但低于本期应还金额时,剩余的延后还款的金额就是循环信用余额。循环信用是一种十分便捷的贷款工具,不仅让您享有刷卡的便捷,更是您轻松理财的好选择。您如果选择使用了循环信用,那么在当期就不能享受免息还款期的优惠。
循环信用的利息计算:
上期对账单的每笔消费金额为计息本金,自该笔账款记账日起至该笔账款还清日止为计息天数,日息万分之五为计息利率。循环信用的利息将在下期的账单中列示。
如张先生的账单日为每月10日;4月10日银行为张先生打印的本期账单包括了他从3月11日至4月10日之间的所有交易账务;本月账单周期张先生仅有一笔消费??3月30日,消费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张先生的本期账单列印“本期应还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最低还款额”为100元;
不同的还款情况下,张先生的循环利息分别为:
(1)若张先生于5月5日前,全额还款1000元,则在5月10日的对账单中循环利息=0元
(2)若张先生于5月5日前,只偿还最低还款额100元,该100元是在5月1日偿还的,则5月10日的对账单的循环利息=20.50元
具体计算如下:
1000元X0.05%X32天(3月30日--4月30日)
+(1000元-100元)X0.05%X10天(5月1日--5月10日)
=20.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