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创业补贴政策2022
一、初创补贴:每位创业者一次性补贴10000元,合伙经营或股东也可以叠加申请补贴,一家创业企业可申请最多10人,合计补贴不超过10万元。
二、场租补贴:在深圳创业中小企业并且租赁商用场地经营的,可补贴每月500
1560元,可持续补贴3年!补贴的金额合计不超过4.5万元。
三、社保补贴:中小企业的法人和股东在创业企业名下缴纳社保,每人每月可获得750元左右的社保补贴,补贴可持续3年!补贴的合计不超过27万元。
四、带动就业补贴:中小企业招聘员工的,按每一位员工3000元的标准补贴给创业者,补贴人数不超过16人,补贴总金额不超过5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可在创业地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最高的贷款额度为20万,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总额的10%。对10万元及以下货款、获得设区的市级以上荣詈的高校毕业生创业者免除反担保要求;对高校毕业生设立的符合条件的微小企业,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300万元,财政按规定给予贴息。
农民创业补贴政策
1、一是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万元、由专项资金贴息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创办小微企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2、二是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农民工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3、三是对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先行申领补贴资金的50%。
法律依据:
《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四条
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
第九条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试点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具体试点办法由省级财政、人社部门另行制定。
大学生自主创业在南宁有什么优惠政策吗?广西从2003年起,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就实行免交登记类和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优惠政策。 根据相关规定,应届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登记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不过,要享受这免交相关费用的优惠政策,大学生朋友们要向工商、税务、卫生等相关收费单位出具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以及工商部门批准从事个体经营的有效证件。
国务院办公厅也发出了《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在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规定适当扩大贷款规模;从事当地政府规定微利项目的,可按规定享受贴息扶持。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是我国宝贵的人力资源。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国就业形势十分严峻,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加大。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拓宽就业门路,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和中小企业就业,鼓励自主创业,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项目单位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为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市社区建设和应征入伍。围绕基层面向群众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产服务、生活服务、救助服务等领域,大力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公益性岗位就业条件并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按照国家现行促进就业政策的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列支;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给予薪酬或生活补贴,所需资金按现行渠道解决,同时按规定参加有关社会保险。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对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研究生招录和事业单位选聘时实行优先,在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考录公务员时也要进一步扩大招考录用的比例。
继续实施和完善面向基层就业的专门项目,扩大项目范围。相关项目由各有关部门继续加强组织领导,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做好各类基层就业项目之间的政策衔接。2009年,中央有关部门继续组织实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各地也要因地制宜开展地方项目,鼓励和引导更多的高校毕业生报名参加。鼓励高校毕业生在项目结束后留在当地就业,今后相对应的自然减员空岗全部聘用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对参加项目的高校毕业生给予生活补贴,所需资金按现行资金渠道解决,同时按规定参加有关社会保险。各专门项目相关待遇政策的衔接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等有关部门另行研究制定。
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是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要渠道。要进一步清理影响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制度性障碍和限制,为他们提供档案管理、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职称评定以及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服务,形成有利于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的社会环境。对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各地城市应取消落户限制(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招用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可按规定享受最高为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扶持。
三、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项目单位积极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企业创造条件,更多地吸纳有技术专长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充分发挥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科技企业集中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作用,加强人才培养使用和储备。各地在实施支持困难企业稳定员工队伍的工作中,要引导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更多地保留高校毕业生技术骨干,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可按规定在2009年内给予6个月以内的社会保险补贴或岗位补贴,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困难企业开展在岗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资金补助。承担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的单位要积极聘用优秀高校毕业生参与研究,其劳务性费用和有关社会保险费补助按规定从项目经费中列支,具体办法由科技、教育、财政等部门研究制定。高校毕业生参与项目研究期间,其户口、档案可存放在项目单位所在地或入学前家庭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聘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或到其他岗位就业,就业后工龄与参与项目研究期间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四、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鼓励高校积极开展创业教育和实践活动。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落实鼓励残疾人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以及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等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和创业经营场所安排等扶持政策。在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规定适当扩大贷款规模;从事当地政府规定微利项目的,可按规定享受贴息扶持。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强化高校毕业生创业指导服务,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小额贷款、开业指导、跟踪辅导的“一条龙”服务。各地要建设完善一批投资小、见效快的大学生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并给予相关政策扶持。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通过多种形式灵活就业,并保障其合法权益,符合规定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五、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和就业指导。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强化公共就业服务的功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及高校要加强协作,采取网络招聘、专场招聘、供求洽谈会和用人单位进校园等多种方式,大力开展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系列活动,为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多、更快、更好的免费就业信息和各类就业服务。高校要强化对大学生的就业指导,开设就业指导课并作为必修课程,重点帮助毕业生了解就业政策,提高求职技巧,调整就业预期。加强高校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建设,落实人员、场地和经费。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招聘活动安全保障,维护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
六、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大力组织以促进就业为目的的实习实践,确保高校毕业生在离校前都能参加实习实践活动。完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制度,鼓励见习单位优先录用见习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和地方政府提供基本生活补助。拓展一批社会责任感强、管理规范的用人单位作为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从2009年起,用3年时间组织100万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加强高等职业院校学生的技能培训,实施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努力使相关专业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通过职业技能鉴定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高校毕业生需要,提供专场或其他形式的职业技能鉴定服务,教育部门及高校要给予积极配合。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鉴定补贴。
七、强化对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对困难家庭的高校毕业生,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求职补贴。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免收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报名费和体检费。对离校后未就业回到原籍的高校毕业生,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摸清底数,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人事档案托管等服务,并组织他们参加就业见习、职业技能培训等促进就业的活动。对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各地要将他们纳入当地失业人员扶持政策体系。对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和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实施一对一职业指导、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帮扶措施,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就业援助政策。
八、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地要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将高校毕业生就业纳入当地就业总体规划,统筹安排,确定目标任务,实行目标责任制,加强工作考核和督查。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落实工作责任。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牵头制定和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并做好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工作。教育部门要指导高校大力加强在校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并继续深化高等教育改革。财政部门要根据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和实际需要,统筹安排资金用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其他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动工作。要大力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宣传,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形成全社会共同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的良好舆论环境。各地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二○○九年一月十九日
(新华社北京2月15日电)广西南宁大学生创业政策扶持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优惠政策有哪些?_百度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提出17项规定,并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给予企业一次性岗位补贴,2010年7月1日前,在南宁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纳税的企业接收南宁市生源2009届高校毕业生的,双方签订两年以上(含两年)劳动合同后,由财政部门根据属地原则,按每接收一名高校毕业生补贴2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给予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对自主创业、取得营业执照后正常营业半年以上的南宁市生源高校毕业生,由财政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自今年起用3年时间建立20家以上市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毕业生在此见习期间由市财政按每名高校毕业生每月6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并为毕业生购买住院及意外伤害保险100元。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经费列入市(县)本级财政预算,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举办高校毕业生招聘会等。
南宁高新区大学生科技创业基地的大学生,从入驻之日起两年内免收房租;自入驻之日起两年内免水电费、物业费;给予入驻企业每月500元的租房补贴;可获得5000元—10000元的初期运营补贴。鼓励企业申报各级政府部门技术创新项目。高新区财政对获得政府资金立项资助的项目给予50%的配套资金支持,其中国家级项目最高配套额为15万元、自治区级项目为10万元、市级项目为5万元。大学生创业基地内企业自开办两年内的企业所得税本级财政提留部分,由高新区财政以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形式予以一次性等额资助。鼓励企业申请商业贷款,对获得银行贷款的,对实际应支付的贷款利息给予50%贴息,最高额度为5万元。
一...大学生创业办相关的证件时免手续费...工本费的...也就1000元左右吧... 二:贷款低息...(非大学贷款是高息啊..) 关键是你贷到钱的可能性不是很大.....(可以贷3---7w) 贷款不能急........先找一个担保人(你赔啦...就他给你还钱) .....才是最要的......这年头这个人不好找... 除啦你那bbmm还有谁愿意啊....退一步说..你又愿意给这个担保人多少好处呢????? 比如说你货10w----------(还钱只有两年的时间..一次延期一年) 担保人的资产就要有二十w...如果是用房子....你还不起的话..那他的房子就没啦. 兄弟去找个和你有关系的财主吧!!!!那就ok啦.. 这是国家政策..!!!! !!!!!!!!如果看完上面的还觉的自己能货到钱的话...就直接去工商局...什么都ok啦 !!!!!!!!!!好运!!( 我也是大学生也想开公司...特地咨询过...) 追问 谢谢你! 每个城市的政策都一样么?我是广西南宁的
我想要对我的情况针对性的答复在广西,大学生创业自主都有哪些补贴政策。免收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大中专和技校毕业生行政事业性收费;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以上(含60%)的新开办企业免3年营业税;返乡农民工从事个体经营,如果达不到营业税起征点,不征营业税及随营业税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近日,自治区政府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复员军人、留学人员进行自主创业。
大中专毕业生
从事个体经营免收行政事业费
据了解,今年,自治区政府从中央转移就业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扶持大学生创业和就业。对大中专和技校毕业生以及城乡新增劳动力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按规定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自主创业的大中专和技校毕业生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当地政府规定的微利项目,可由财政给予50%的贴息;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的,可由财政据实全额贴息。
留学人员
来桂创办企业注册资本金有优惠
留学人员来广西创办企业的,可以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直接注册登记,注册资本金可按有关最低标准执行。此外,留学人员开展科研活动,可向自治区政府相关部门申请留学人员科研项目资助。获得国家有关部门审核批准资助的留学人员科研项目,同级财政将给予不低于1∶1的经费匹配。 来源:http://www.dzzcy.com原文地址:http://www.dzzcy.com/html/chuangyezhengce/2009/0813/918.html 创业补贴的补助标准是多少钱七类创业人员应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在本市首次创办创业组织,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同时在所创办的创业组织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累计满6个月。
上述创业人员创办的创业组织应自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且依法纳税1年以上,其中入乡创业人员所创办的创业组织需招用本市户籍劳动力达到3名,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6个月。
创业人员及所创办的创业组织应未被列入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黑名单”